政部關于下達2026年度水污染防治資金(第二批)預算的通知
財資環〔2026〕52號
有關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財政局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:
為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,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,現下達你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,以下統稱省)2026年水污染防治資金,用于支持開展減污降碳等方面相關工作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金額安排詳見附件,項目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“21103污染防治”,項目代碼:10000015Z155110010004。
二、請按照《財政部關于印發〈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資環〔2025〕166號)等規定,加快推進項目實施,按規定時限做好初步設計編制、財政預算評審等相關工作,確保項目實施進度和實施效果符合要求。加強資金管理,專款專用,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,不得納入防治資金支持范圍。
三、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,請按照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》的要求,對照下達的績效目標組織開展績效運行監控,做好績效評價。同時,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,分解下達績效目標要同時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。
四、本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,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,并保持“追蹤”標識不變,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,加強日常監管,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。
附件:2026年水污染防治資金(第二批)明細表
財政部
2026年6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