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天津市水務局獲悉,為全面深化河湖問題綜合治理,推動解決水域岸線管控、入河口門管理、農村坑塘整治等河湖治理關鍵問題,日前,天津印發2026年第1號總河湖長令《關于全面深化河湖問題綜合治理的決定》,聚焦河湖管護工作中存在的系統性、深層次問題精準施策,努力建設安瀾河湖、生命河湖、幸福河湖。
總河湖長令就天津市河湖治理工作提出四項重點任務:
在整治河湖岸線侵占方面。縱深推進河湖庫“清四亂”常態化規范化,持續推進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清理整治,強化岸線規劃約束與分區、用途管控,嚴格涉河建設項目許可監管,穩妥退出河道內不穩定耕地。
在雨污管網改造方面。系統排查梳理全市建成區排水設施合流、混接情況,以中心城區及大運河核心監控區為重點,分類實施分流改造與截流調蓄工程,建立健全管網清掏長效機制,嚴厲打擊排水設施混接錯接等違規排水行為,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。
在規范入河排水管理方面。推進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鞏固提升,建成排污口監測監管體系,規范市管河道取排水口門運行管理,同步提升城鎮污水收集效能及污水處理能力,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。
在開展鄉村河湖管護攻堅方面。實施重點鄉村河湖庫清淤疏浚、岸坡整治、水系連通,推進農田溝渠修復整治與平原澇區治理,深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,綜合治理農村黑臭水體,深化畜禽養殖及水產養殖污染防治,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,從源頭減少垃圾入河入湖入庫。
總河湖長令要求,各級河湖長要落實河湖管理保護的組織領導責任,主動進位、靠前指揮,統籌推進河湖治理項目實施及資金保障,持續健全河湖管護長效機制。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、各負其責、各就其位,強化監督指導與協調聯動,共同筑牢河湖管理保護防線。各級河(湖)長辦要落實組織、協調、分辦、督辦職能,大力推進河湖監管數智化建設,制定“一河(湖)一策”方案,為建設美麗天津提供堅實支撐。
來源:津云